2009年5月19日 星期二

論《左傳》鞍之戰

壹、前言
研究戰爭史的人都明瞭,《左傳》並不是一部專門描述戰爭的戰爭史,但《左傳》全書中共記錄了四百九十二起戰爭,加上《春秋》經上有記而《左傳》無記的三十九起,經傳合記大小戰爭五百三十一起。 在二百五十五年的歷史中發生如此眾多的戰事,《左傳》對當時各種戰爭反映之全面,以及對各次重大戰爭描述之詳盡,是歷史上其他史書所不能企及的。清儒吳闓生《左傳微》評曰:「左氏諸大戰,皆精心結撰而為之,聲勢采色,無不曲盡其妙,古今之至文也。」 職是之故,將《左傳》稱為《左傳》兵學或不為過,而《左傳》實為研究古代戰爭史不可或缺的一部書。
然而,《左傳》中描述戰爭景況較詳細的大戰如「繻葛之戰」、「長勺之戰」等計有十四次, 其中僖公二十八年(西元前632年)晉、楚「城濮之戰」,是春秋時期中原民族扺禦楚國勢力北侵最重要之一戰;宣公十二年(西元前597年)「邲之戰」,則是晉、楚兩國為爭奪控制鄭國而起,而此役楚國戰勝以後,楚莊王遂能進一步控制整個中原作準備。所巧者,這兩場戰役的主角都是晉、楚兩國,其重要性,故不待言,而國、內外研究與論述的著作已非常豐富;但接續而來的即是成公二年(西元前589年)晉、齊「鞍之戰」,此役晉國雖然擊敗齊國,惟未增加晉國之聲望,或得到任何實質利益,反而讓楚國坐收漁翁之利。誠然「鞍之戰」的過程雖不若「城濮之戰」、「邲之戰」複雜,但其重要性亦不可小覷,反之,研究「鞍之戰」的著作卻相當少,因而可以探討的空間即相對的增加,於是筆者不惴孤陋,願就「鞍之戰」提出一己之淺見。
貳、軍事結盟
《孟子.盡心章句下》云:「春秋無義戰」, 孟子對於春秋時期的武力征伐採取了一概排斥的態度。然而春秋時期的各國君主,大多認為天下紛爭,戰爭是無法避免,只有用武力纔能阻止戰爭、消弰戰爭。宣公十二年「邲之戰」以後,楚莊王論「武」云:

楚子曰:「非爾所知也。夫文,止戈為武。武王克商,作頌曰:『載戢干戈,載櫜弓失。我求懿德,肆于時夏,允王保之。』又作武,其卒章曰:『耆定爾功。』其三曰:『鋪時繹思,我徂維求定。』其六曰:『綏萬邦,屢豐年。』夫武,禁暴、戢兵、保大、定功、安民、和眾、豐財者也,故使子孫無忘其章。……」

此為楚莊王回答潘黨築武軍京觀以炫耀武功時說的一番話。楚莊王只是借以闡述他的以戰爭抵禦戰爭的思想。戰爭雖不是目的,但武之「七德」中,禁暴、戢兵,即指消弭戰爭。因此,春秋時期的君主大都認為戰爭只有靠武力來消弭,然後才能保大、定功、安民、和眾、豐財,甚或鞏固霸業。
誠然,戰爭或須靠武力來消弭,春秋時期各國君主無不重視強兵強國,然且,更重視軍事的結盟,以此侵伐或對抗他國。例如僖公四年(西元前656年)齊桓公「伐楚之戰」;楚文王於西元前689-675年時,已併吞申、息、鄧等屏障中原之三個主要封建國家,打開了通往中原之大門。因而,楚成王亦於西元前671-626年時,順勢北進爭霸中原。當時中原之霸主是齊桓公,為阻止楚國勢力之北進,先後曾有「檉之會」、「貫之會」、「陽穀之會」等三次軍事結盟,因而,齊桓公乃於僖公四年,召集魯、宋、陳、衛、鄭、曹、許八國之師越蔡境而伐楚,由於齊、楚兩國勢均力敵,但楚國畏懼軍事結盟強大軍力,不敢輕啟戰端;而齊桓公也因楚國疆土廣大,勞師遠征,難以深入取勝,因而與楚國訂盟息戰。齊桓公伐楚之役,雖未取得勝利,但中原各國在齊桓公領導下軍事結盟,團結抗楚,才迫使楚成王暫時放棄北進中原野心,中原復呈安定之象。
又如僖公二十八年晉、楚「城濮之戰」,是時楚國勢力幾已控制整個中原,黃河下游之大國,如齊、宋皆被楚國所侵略,且魯、衛、鄭、陳、蔡、曹、許等國,均已降服於楚,此時晉文公若以一國之力,似不足抵抗楚國的侵伐,故其政略乃是尊王室,以及與齊、秦軍事結盟,而使楚國的霸業遭受打擊。由上述實例可以證明,戰爭或須靠武力來消弭,而提高或增加一國的武力,則需國與國之間的軍事結盟,因此,軍事結盟為春秋時期各國君主所重視,亦是國家圖生存最實際、有效的方式。
事實上,西元前594年,晉景公興兵滅潞氏之狄(今山西省東南部),次年,又滅亡赤甲氏及留吁、鐸辰諸族,其疆土向東擴展至太行山以東、黃河北岸之地區,造成對於控制中原之有利戰略形勢,已奠定晉國再度稱霸之基礎。晉景公東定狄土後,其次一步驟是主動與齊國軍事結盟以打擊楚國,並阻止楚國勢力北侵。故在宣公十七年(西元前592年)晉景公欲召開盟會,派遣不良於行之郤克去齊國行聘,齊頃公卻笑客慢使,郤克憤而回國,向晉景公請求伐齊,晉景公再三不允。齊頃公聞此消息後,即速派大臣高固、晏弱等人往赴會,高固走至半途即逃回。晉、魯、衛、曹、邾等國在斷道(今山西省沁縣附近)結盟。由於齊頃公未親自參加盟會,高固又擅自逃走,晉國就辭去齊人,將齊使晏弱等人扣留。次年(西元前591年),晉國與衛國合兵伐齊,攻至陽穀(今山東省陽穀縣)。齊頃公親自與晉景公盟於繒(在陽穀附近),又向晉國納人質,晉國方退兵。
因此,晉景公「國家戰略」 目標非常明確,就是希望能與齊國軍事結盟,共同阻止或抵制楚國的北侵,然而,事與願違,西元前590年,齊國暗中與楚國軍事結盟,情勢不利於晉國,且造成對晉國的威脅,因而,晉國亦必須另覓軍事結盟的國家,以增強防衛武力。晉國以是選擇了魯、衛二國作為軍事結盟的對象,然而,晉國為何要選擇魯、衛二國為軍事結盟之對象呢?《孫子兵法》始計篇云:

兵者經之以五事,道、天、地、將、法是也。……地者,遠近、險易、廣狹、死生也。

事實上,戰略之運用,必須重視「地緣政治」 及「軍事地理」 因為,以地略形勢而論,位於晉、齊、楚等大國之間的小國,如魯、衛、曹、宋等國必須依附大國,才有保障與生存的空間;從另一個角度觀察,這些小國亦是晉、齊、楚等大國,所必須爭取軍事結盟的國家,因為這些小國位於晉、齊、楚等大國之間,是地形要衝與戰略要點,亦是大國之間的緩衝地帶,不論晉、齊、楚任何一國爭取了這些小國,就等於奪取到戰略地形與戰略優勢,誠如張師高評《左傳之武略》云:

戰略應用,重點既在講求地略形勢,就晉楚爭霸之地略形勢而言,……於中則爭宋;楚得其地,則直趨曹衛,逼臨齊魯,而脅晉之東疆;晉得其地,則可屏障曹衛齊魯,而南臨楚之申息。

因此,晉國積極與魯衛二國軍事結盟,是完全合於晉國的國家利益,反之,魯衛二國投靠、依附晉國亦是不得不爾,因為楚齊二國已軍事結盟,其必藉伐魯衛以
佔有有利之「戰略的疆界」 以抗晉國。所以在成公二年,齊國毅然決然伐魯。《左傳‧成公二年》記載:

二年春,齊侯伐我北鄙,圍龍。頃公之嬖人盧蒲就魁門焉。龍人囚之。齊侯曰:「勿殺,吾與而盟,無入而封。」弗聽,殺而膊諸城上。齊侯親鼓,士陵城。三日,取龍。遂南侵,及巢丘。

魯國已於西元前592年在斷道與晉國軍事結盟,投靠晉國,以求保護,如今,齊、楚兩國結盟抗晉,而其必經之道是魯、衛兩國,除非魯國轉向與齊國結盟,否則,齊國侵伐魯國乃意料中事,不足為奇。
衛國所處情勢與地位與魯國完全相同,可說是彼此依賴生存,因此當齊國侵伐魯國時,衛國頗有「脣亡齒寒」感覺, 因而「衛侯使孫良夫、石稷、寧相、向禽將侵齊,與齊師遇。」 衛國之武力,必不如齊國,不過,衛國見魯國被齊國侵伐,衛侯即毫無選擇的主動抗擊齊國, 此亦為自保的必要行動。
西元前590年,齊國與楚國聯合,想藉楚軍來伐魯抗晉,於是晉國與魯國盟於赤棘。次年,齊軍侵伐魯國北部,奪取龍邑(今山東省泰安縣東南)南侵巢丘(今山東省聊城縣東北),於是晉、齊鞍之戰序幕,於焉展開。
參、內情分析
「戰爭是政治鬥爭的最後手段,在軍事行動背後起決定性作用的是政治因素」, 誠如上述,晉國的國家戰略目標是聯齊抗楚,職是之故,晉景公於魯宣公十七年(西元前592年)積極欲與齊國軍事結盟,惟因齊頃公卻笑客慢使,郤克憤而回國,此處《左傳》、 《公羊傳》、 《穀梁傳》 《史記》 均有詳細記載,因此,「郤子至,請伐齊。晉侯弗許。請以其私屬,又弗許。」 事實上,晉景公不因郤克個人受辱,進而伐齊,以致違背聯齊抗楚的國家戰略目標,這種的決策,絕對是正確無誤的,然而弔詭的是,最後晉景公還是出兵伐齊,其中原因何在?晉景公既然是一侯之君,會有什麼力量迫使其改變初衷?其中值得研析、探討的線索有二,其一,依《左傳.成公二年》記載:

孫桓子還於新築,不入,遂如晉乞師。臧宣叔亦如晉乞師。皆主郤獻子。晉侯許之七百乘。郤子曰:「此城濮之賦也。有先君之明與先大夫之肅,故捷。請八百乘。」許之。郤克將中軍,士燮佐上軍,欒書將下軍,韓厥為司馬,以救魯、衛。臧宣叔逆晉師,且道之。季文子帥師會之。

首先,為何衛卿孫桓子與魯卿臧宣叔至晉國求救,是向郤克求救,而不是向晉景公求救?其次,晉景公同意出兵伐齊救魯、衛是出於自願,還是被迫?且晉景公起初只同意出兵車七百乘,但郤克卻要求八百乘,最後晉景公還是同意了郤克的要求,這是出於自願,抑是迫於無奈?其二,依《左傳.宣公十七年》記載:

范武子將老,召文子曰:「燮乎!吾聞之,喜怒以類者鮮,易者實多。詩曰:『君子如怒,亂庶遄已。』君子之喜怒,以已亂也。弗已者,必益之。郤子其或者欲已亂於齊乎。不然,余懼其益之也。余將老,使郤子逞其志,庶有豸乎。爾從二三子唯敬。」乃請老。郤獻子為政。

范武子宣說了一大堆的理由,乃是為了平息郤克受辱之憤,且願告老退位,讓郤克為政,攻打齊國,以洩其憤;而《左傳微》更云:

「已亂于齊」者,言泄忿于齊以免晉國之亂也。若無鞍戰,晉國之亂不待三郤時矣。此情唯范武子知之耳。

范武子之告老退位,是否畏懼「晉國之亂」?晉景公是否同樣畏懼「晉國之亂」且無法制止?這顯示了何種意涵?而《左傳微》在引述「『郤子至,請伐齊。晉侯弗許。請以其私屬,又弗許。』之後,即云:『晉侯不欲動兵而卒不得。自此以后,晉權遂旁落矣。』」 因此,從上述的種種的資料顯示,晉景公聽從郤克的主張,違背聯齊抗楚的國家戰略目標,是迫不得已的,然而為什麼會這樣呢?我們實有必要一探其真實內情。
誠然,想一探晉國內情,首先須從晉國歷史朔源,而「作三軍」與「謀元帥」 則是事件的核心與重點。眾所週知,春秋初期無論天子或是諸侯,都親自掌握軍權,所以國君就是元帥,各國皆然,晉國自不例外,然而到了《左傳.僖公二十七年》,楚國兵力強盛,軍鋒所向,望風披靡,如《春秋經》云:

冬,楚人、陳侯、蔡侯、鄭伯、許男圍宋。十有二月甲戌,公會諸侯,盟于宋。

《左傳‧僖公二十七年》亦云:

楚子及諸侯圍宋。宋公孫固如晉告急。先軫曰:「報施、救患;取威、定霸,於是乎在矣!」孤偃曰:「楚始得曹,而新婚於衛,若伐曹衛,楚必救之,則齊、宋免矣。」於是乎蒐於被廬,作三軍。

為了有效地對抗來自楚國的壓力,晉國在此緊要關頭,發揮蓄積的實力,也就是擴展兵力「作三軍」,將軍隊擴展成為「三軍」,以對抗楚國的勢力北進。事實上,晉文公在「作二軍」之時,仍親自作戰,更是晉國最高軍事指揮者。可是在「被廬之蒐」、「作三軍」將軍隊擴充為「三軍」時, 竟然要「謀元帥」, 而何謂「謀元帥」?《說文》有「謀」字云:「慮難曰謀。」也就是晉文公以「慮難」的態度去尋找擔任「元帥」的人選,即所謂的軍事指揮官,換句話說,晉文公「作三軍」、「謀元帥」之後,晉文公不再是晉國最高指揮軍事者。這種情況,明顯地喪失了晉文公身為國君應有的權力,更凸顯了貴族權力的提昇,這當然違反晉國,乃至當時的傳統,而晉文公竟然同意施行,其主要原因乃在:晉國除了須對抗楚國勢力,且當時晉國貴族勢力強大, 文公必須調和從亡之士與舊有貴族之間的利益衝突,而其最重要者乃是重新調整君臣的權力架構,也就是放棄自獻公以來君權獨大的高壓政策,改為對貴族讓步,將原屬國君的權力,移交給貴族。其中有兩項關鍵性的重點,其一,就是「謀元帥」,即文公交出最高軍事指揮權。其二,文公交出一般行政權,不再享有統治的權力,成為虛君。
既然晉文公之後,晉國國君大權旁落,已成虛君,迨至晉景公亦是如此,及至《左傳.成公二年》郤克又專任攻擊齊國的「中軍帥」, 所謂「中軍帥」者乃是掌握「三軍」中最高的軍事指揮官;郤克既為「中軍帥」,實權在握,晉景公已是虛君,因此,上述所提之疑問,例如,為何衛卿孫桓子與魯卿臧宣叔至晉國求救,是向郤克求救,而不是向晉景公求救?其次,晉景公同意出兵伐齊救魯、衛是出於自願,還是被迫?且晉景公起初只同意出兵車七百乘,但郤克卻要求八百乘,最後晉景公還是同意了郤克的要求,這是出於自願,抑是迫於無奈?以及,范武子之告老退位,是否畏懼「晉國之亂」? 晉景公是否同樣畏懼「晉國之亂」且無法制止嗎?這顯示了何種意涵?都可以得到確切的答案,晉景公最後作出違背、破壞聯齊抗楚的國家戰略目標決策,實在是出於無奈,或者說是被迫亦不為過。

肆、作戰過程與檢討
在古今中外的歷史上,或有許多戰爭都是在擦搶走火的意外狀況下發生的,例如《左傳.宣公十二年》的邲之戰,其引爆的原因,或可稱得上偶然,《左傳.宣公十二年》記載:

潘黨既逐魏錡,趙旃夜至於楚軍,席於軍門之外,使其徒入之。楚子為乘廣三十乘,分為左右。右廣雞鳴而駕,日中而說;左則受之,日入而說。許偃御右廣,養由基為右;彭名御左廣,屈蕩為右。乙卯,王乘左廣以逐趙旃。趙旃棄車而走林,屈蕩搏之,得其甲裳。晉人懼二子之怒楚師也,使軘車逆之。潘黨望其塵,使騁而告曰:「晉師至矣!」楚人亦懼王之入晉軍,遂出陳。

因此,邲之戰在某種程度上而言,確實是在偶然的狀況下引爆的。事實上,晉景公實不欲與齊交戰,無奈齊頃公笑客慢使,激怒了郤克,而郤克又任晉國之中軍帥,主持政事,發誓報仇,所以鞍之戰亦是在偶然的狀況下發生的,其會戰經過及勝敗原因,臚列如后:

一、晉國致勝原因

誠然,勝敗乃兵家之常事,不過,我們研析春秋時期的古戰爭史,必須從中檢討勝敗之因,並汲取經驗,供後人參考學習,才是有意義的,否則將此當作戰爭小說欣賞,則其意義終究不大,因而,我們探討鞍之戰晉國致勝的原因有下列幾點:

(一)被迫出戰、謀定而動

晉景公最初的國家戰略目標是聯齊抗楚是有原因的,雖然,當時晉國其疆土向東擴展至太行山以東、黃河北岸之地區,造成對於控制中原之有利戰略形勢,不過,晉國南有楚憂,西有秦憂,如果齊國更與楚國軍事結盟共同對付晉國,如此,中間除了一些小國如魯、衛、曹、宋之外,晉國幾乎被強國三面包圍,其情勢亦十分險峻,加上晉國在此之前,已與楚國發生過兩次大戰,如西元前632年的晉楚城濮之戰與西元前597年晉楚邲之戰,以及西元前627年與秦國又有晉秦郩之戰;晉國與鄰近的大國,戰爭如此頻繁,晉景公當然不願再有戰事發生,以爭取休養生息的機會,只是當齊楚結盟之後,齊國又主動侵伐被晉國視為戰略邊疆(戰略緩衝地)魯、衛兩小國時,晉國可以立刻感受到齊國的壓迫,如《左傳.成公二年》記載:

晉與魯、衛,兄弟也,來告曰:「大國朝夕釋憾於敝之地。」寡君不忍,使群臣請於大國,無令輿師淹於君地。能進不能退,君無所辱命。

其次,由於齊國與楚國軍事結盟後,已無後顧之憂,所以西進攻擊魯、衛,主動爭取廣大戰略空間,並給予晉國實質壓迫,晉文公雖想避戰,但內有中軍帥郤克主戰,而無法不戰,外有齊國逼戰,可說是被迫出戰,所以積極聯合魯、衛兄弟之邦,聯合抗齊。
然且,此次作戰,郤克將中軍,士燮佐上軍,欒書將下軍,韓厥為司馬以救魯、衛。郤克為中軍帥實為統帥三軍之人,其亦為胸有韜略,內斂沉穩之領導人才,依傳記載:

晉侯許之七百乘,郤子曰,此城濮之賦也,有先君之明,與先大夫之肅,故捷。克於先大夫無能為役,請八百乘許之。

晉景公同意出兵七百乘,但郤克卻說,這是城濮之戰的數字,他更能放低身段說:城濮之戰是晉文公優異領導及軍紀的嚴明,才能作戰勝利,所以他爭取出兵八百乘,由此,亦可顯現郤克處事鎮定,絕不因急切的報仇之心而急躁冒進,且是積極做好戰前兵力需求規劃,實為深謀遠慮,謀定而動之優秀將領。
(二)領導有方、背水一戰

領導統御是軍隊精神戰力凝聚、增長與發揚的張本,然而,軍隊的戰鬥力不僅須要強化有形的戰力,更不能忽視無形的精神戰力,而一個成功的領導者即能將精神戰力發揮至極致,以使有形戰力與無形戰力相輔相乘。《為將之道:指揮的藝術 - 風格代表一切》一書云:

一個成功的領導者是由許多素質所組成的。其中最重要的包括專業知識、決策、人性、公正、勇氣、體恤、忠誠、授權、無私和風格。但是從我所有的研究當中,很清楚的看出成功領導者的素質絕對沒有一項比得上風格(character)重要。人們所以會記得許多偉大的將軍,像喬治.華盛頓(George Washington)、羅伯‧李(Robert E Lee)、喬治‧馬歇爾(George C Marshall),除了他們是偉大的領導外,更是因為他們顯著的風格。

誠然,每一位領導者,均有其獨特的領導風格,鞍之戰中領導晉軍的最高軍事指揮官郤克 - 中軍帥,亦不例外,左傳記載:

及衛地,韓獻子將斬人,郤獻子馳,將救之。至,則既斬之矣。郤子使速以徇,告其僕曰:「吾以分謗也。」

不過,《韓非子.難一篇》評論云:

或曰:郤子言不可不察也,非分謗也。韓子之所斬也,若罪人則不可救,救罪人,法之所以敗也,法敗則國亂;若非罪人,則勸之以徇,勸之以徇,是重不辜也,重不辜,民所以起怨者也,民怨則國危。郤子之言,非危則亂,不可不察也。且韓子之所斬若罪人,郤子奚分焉?斬若非罪人,則已斬之,而郤子乃至,是韓子之謗已成,而郤子且後至也。夫郤子曰「以循」,不足以分斬人之謗,而又生徇之謗。是子言謗也?……故曰:郤子之言非分謗也,益謗也。

韓非子以法理的觀點,評斷郤克分謗的行為,是抱持著否定的態度,甚至認為郤子之言,「非危則亂」或「非分謗也,益謗也」,然而,筆著從戰場領導統御藝術分析,郤子在韓獻子「既斬之」後,能很果斷的為其分謗,這種領導風格其實是值得激賞的,因為充分顯示郤克肯為部屬承擔過失,因而韓獻子或有將功折罪的心理,以為郤克所用,如此亦可團結軍心,激勵有形與無形戰力,共同抗敵,在此舉出「使功不如使過」之例,如《新唐書.李靖傳》云:

高祖怒其遲留,陰敕磢州都督許紹斬之,紹惜其才,為之請命,於是獲免,……靖率兵八百襲破其營後,又置險設伏臨陣斬肇,則俘虜五千餘人,高祖甚悅謂公卿曰,朕聞「使功不如使過」,李靖果展其效。

《後漢書》亦云:

索盧放初置郡門下掾。更始時,使者督行郡國,太守有事,當就斬刑。放前言曰:「今天下所以苦毒王氏,歸心皇漢者,實以聖政寬仁故也。而傳車所過,未聞恩澤。太守受誅,誠不敢言,但恐天下惶懼,各生疑變。夫『使功不如使過』,願以身代太守之命。遂前就斬。使者義而赦之,由是顯名。

如此論郤克之分謗,或可稱為「使功不如使過」的極佳範例。又如《左傳》記載:

郤伯見,公曰:「子之力也夫!」對曰:「君之訓也,二三子之力也,臣何力之有焉?」范叔見,勞之如郤伯。對曰:「庚所命也,克之制也,燮何力之有焉?」欒伯見,公亦如之。對曰:「燮之詔也,士用命也,書何力之有焉?」

鞍之戰結束後,晉景公謂郤克,此次作戰勝利以他的功勞最大,郤克謙虛的說:此次戰勝是由於賢君的訓示,以及全軍將士的共同效命;同樣的問法,晉景公問士燮,士燮回答說:此次戰勝,全出於上軍帥荀庚的謀劃,以及中軍帥郤克的調度;最後問到下軍帥欒書,欒書亦說:這次的勝利,全靠上軍之佐士燮的策劃,以及全體將士的用命奮戰。以事實而論,領導這次戰爭勝利最大功臣實非中軍帥郤克莫屬,但一場戰役之後,這些領導者卻都推讓功勞於他人,或許這是受到郤克分謗的領導風格影響,才能將帥無間,三軍一心;反觀,晉、楚邲之戰,《左傳》記載如次:

伍參言于王曰:「晉之從政者新,未能行令。其佐先穀剛愎不仁,未肯用命。其三帥者,專行不獲。聽而無上,眾誰適從?此行也,晉師必敗。且君而逃臣,若社稷何?」

晉軍之失敗,並非實力不如楚軍,而是由於將帥不和,作戰時各逞其能,造成軍心渙散之結果。所以鞍之戰的勝利原因,實可歸結為領導有方,使能「帥乘和」將士用命。
然而,郤克此次任命為三軍之中軍帥,權力最大,責任亦最重,尢其是此次戰役幾乎是郤克欲報私仇,導致范武子退位,甚至拂逆晉景公避戰主張,以及違背晉國聯齊抗楚的國家戰略政策,積極主戰,因此,對卻克個人而言,鞍之戰是背水一戰,只能勝、不可敗,否則其下場將不堪設想,因而郤克已有置之死地而後生的心裡準備,或許這亦是促使此次戰役勝利內在原因之一。
(三)負傷不退、堅持到底
戰爭是極具暴力性,造成大量的人員死亡,因此,身臨戰場者,生死決於分寸之間,加以傷亡相繼,屍橫遍野,體裂血流,慘不忍睹,恐怖與悲慘的景象,彌漫、充斥戰場,極易打擊作戰意志;克服之道,則須運用智慧、勇氣、意志力,尤其是戰場官兵的意志力實為戰爭勝敗的關鍵。例如鞍之戰主帥郤克在戰場上與部屬意志力的相互激勵,《左傳》即運用十分簡捷、凝練的對話,淋漓盡致的表達出來:

郤克傷於矢,流血及履,未絕鼓音,曰:「余病矣!」張侯曰:「自始合,而矢貫余手及肘,余折以御。左輪朱殷,豈敢言病?吾子忍之!」緩曰:「自始合,苟有險,余必下推車,子豈識之?然子病矣!」張侯曰:「師之耳目,在吾旗鼓,進退從之。此車一人殿之,可以集事。若之何其以病敗君之大事也?擐甲執兵,固即死也,病未即死,吾子勉之!」左并轡,右援枹而鼓。馬逸不能止,師從之。齊師敗績。

主帥郤克受傷極重,血已流到腳部,但是他依然勇敢的繼續敲擊戰鼓,而他的部屬解張亦鼓勵他說:我的手與肘在一開戰時就被箭射穿了,鮮血染紅了車輪,我只有忍耐;鄭丘緩亦說:每當遇到危險之時,我都不顧疼痛與危險,親自下來推車;最後解張還鼓勵說:全軍都以我們的旗鼓為進退依據,兵車只要有一人坐鎮就可以,豈可因我一人負傷而壞了軍國大事?只要我沒死,但願能跟將軍繼續作戰。主帥郤克聽了這番話後,就立刻拉起馬韁並錘打戰鼓,將士奮勇向前衝殺,結果大敗齊軍。
二、齊國戰敗分析
任何一場戰爭的勝敗必有其原因的存在,鞍之戰齊國戰敗的原因,大致可歸結下列幾點:
(一)不義四鄰、驕傲結憾
邲之戰後,晉景公一則欲休養生息,以蓄養國力,一則為阻止楚國勢力北侵,故積極與魯、衛等鄰近之國家軍事結盟,而其國家之戰略目標更是聯齊抗楚;反觀齊頃公無法洞悉局勢,亦不能確立對己有利之國家戰略目標,而且不能與魯、衛等鄰國和平相處,甚至因頃公羞辱晉國使臣郤克,導致日後晉、齊兩國交惡,最後爆發鞍之戰。而鞍之戰齊頃公失敗的主要原因,〈春秋經筌〉即有確切、詳實的描述如次:

魯貳於晉久矣,而齊未遽加兵於魯者,蓋望魯之或改而事齊也。齊頃不義於四鄰,諸侯皆哆然。外之,獨魯宣以援立之故,不敢忘惠公之好,而折節事齊,蓋亦不情矣。末年命歸父如晉,其叛齊之跡已顯,而齊不察見歸父之來奔,猶以為魯之未絕齊也。既而成公立臧孫許及晉侯盟於赤棘,始知魯決然無齊,故有北鄙之伐焉。頃公驕傲結憾於諸侯,晉衛既以仇齊,今又賈怨於魯,其召鞍之敗非不幸也,蓋自取也。

可見,剛開始時,魯國與晉國關係亦不是很好,因而齊國應乘此機會爭取與魯國軍事結盟,只可惜齊頃公對於如魯、衛等鄰近小國亦不知善處結交,甚至於魯國與晉國結盟而叛齊國時,齊頃公亦尚未察覺。其次,《春秋繁露》亦云:

齊頃公親齊桓公之孫,國固廣大,而地勢便利矣,又得霸主之餘尊而志加于諸侯,以此之故,難使會同而易使驕奢,即位九年,未嘗肯一與會同之事,有怒魯衛之志。

由此觀查,晉、齊鞍之戰,齊國戰敗的主要原因,是齊頃公不義四鄰、驕傲結憾所致。
(二)個性衝動,驕橫輕敵
一場戰役的勝敗,與領導戰役的指揮官個性有很大的關係,例如鞍之戰晉國三軍帥郤克個性內斂沉穩,思慮縝密,當晉景公同意出兵七百乘時,而郤克考量作戰需求,即主動多爭取一百乘兵車,以滿足戰力需求,而在韓獻子「既斬之」後,很果斷的為其分謗,以使將帥無間,三軍同命,且在戰場上,負傷不退,堅持到底,實為深謀遠慮,謀定而動之優秀將領。反觀齊頃公在會戰之初,《左傳.成公二年》描述:

齊侯曰:「余姑翦滅此而朝食。」不介馬而馳之。

短短數語,即充分表現出齊頃公的個性衝動,驕橫輕敵。職是之故,慎戰兵聖孫子描述輕敵之害有云:

兵非益多也。惟無武進,足以併力料敵,取人而已。夫惟無慮而易敵者,必摛於人。

《左氏兵略》引北宋張預之言:

不能料人及輕敵以武進,必為人所摛也,齊晉相攻,齊侯曰:吾姑滅此而後食,不介馬而馳之,為晉所敗是也。

然而歷史上卻有類似「朝食」或「會食」之成功案例可供參考,如《史記》記載:

韓信使人間視,知其不用,還報,則大喜,乃敢引兵遂下。未至井陘口三十里,止舍。夜半傳發,選輕騎二千人,人持一赤幟,從間道萆山而望趙軍,誡曰:「趙見我走,必空壁逐我,若疾入趙壁,拔趙幟,立漢赤幟。」令其裨將傳飧,曰:「今日破趙會食!」諸將皆莫信,詳應曰:「諾」,……大破虜趙軍,斬成安君泜水上,禽趙王歇。

《後漢書》亦記載:

光武至信都,以(賈)復為偏將軍及拔邯鄲遷都護將軍從擊青犢於射犬,大戰至日中,賊陳堅不卻,光武傳召復曰:「吏士皆饑,可且朝飯」,復曰:「先破之然後食耳。」於是被羽先登,所向皆靡,賊乃敗走,諸將咸服其勇。

從上述二個成功案例,可以瞭解,同樣是「朝食」或「會食」,但因為戰場指揮官個性的不同,就有不同的結果。因此《左氏兵略》亦引《捫蝨談》總結評語:

滅此朝食與破趙會食等耳,一幾遺晉禽,一卒入趙壁,豈有幸有不幸哉,輕而寡謀與勝而後戰,蓋有不待兵交而決者。

所以齊頃公「輕而寡謀」或是兵敗的重要原因,《韓非子.亡徵第十五》云:

變褊而心急,輕疾而易動發,心悁忿而不訾前後者,可亡也。主多怒而好用兵,簡本教而輕戰攻者,可亡也。

因此,我們探討齊頃公所以兵敗辱國的原因,或可從齊國伐魯國奪取龍邑,且又乘勝伐衛國,接連勝戰,志得意滿,以為無敵國可患,所以導致頃公驕橫輕敵,此即是韓非子所謂:「主多怒而好用兵,簡本教而輕戰攻者,可亡也。」

伍、結語
《左傳.成公十三年》(西元前578年)劉康公云:「國之大事,在祀與戎」, 國家大事除了祭祀之外,最重要的就是戰爭。自春秋初期周王朝的至尊地位衰落之後,爭當盟主(霸主)成為列國之間最重要的事,從《左傳》所記載的幾百次戰爭來看,大吞小,強凌弱的戰爭彼彼皆是,絕大部分的戰爭,尤其是十幾次大戰,無不為爭霸而起,為爭霸而戰,真可謂春秋無義戰,而鞍之戰即是其中有名的戰爭之一,然而為了爭霸,許多國家進行軍事結盟,鞍之戰晉國本欲聯齊抗楚,但事與願違,因為,戰爭有時是政治情勢的延續,或由國家的政治狀況所引起,例如齊頃公驕傲結憾,羞辱晉國使臣郤克,導致郤克發誓報仇,而晉景公迫於國內政治情勢,只能順從郤克意志,積極與魯、魏等國軍事結盟以對抗齊國,但齊頃公個性衝動,驕橫輕敵,面對晉、魯、衛軍事結盟大軍,齊國戰敗實是意
料中事。《春秋經筌》對鞍之戰亦有評析如次:

鞍之戰所謂用大師爾,以四國之七大夫而敵一齊侯,雖頃公橫逆,有以招天下之兵,而大夫之專恣亦甚矣!驕傲不悛,以犯諸侯之怒者,齊也!威柄下移而 啟大夫之橫者,四國也!齊侯不義,而四國之君不智,春秋蓋同一貶焉!

而〈春秋通說〉亦云:

晉郤克切齒於婦人一笑之辱,遂伐齊以洩其氣,鞍之戰,蓋晉大夫專權逞忿之兵也,魯衛曹皆從霸令也。

由上論述,我們瞭解鞍之戰實非救亂誅暴正義之戰,應是春秋時期典型的不義之戰。且齊頃公經過這次教訓,已收斂其傲慢之態度,如《春秋繁露》云:

頃公之所以大辱,身幾亡國,為天下笑,其端乃從懾魯勝衛起,伐魯魯不敢出,擊衛大敗之,因其氣而無敵國,以興患也。故曰,得志有喜,不可不戒,此其效也。自是後,齊頃公恐懼,不聽聲樂,不飲酒食肉,內愛百姓,問疾弔喪,外敬諸侯,從會與盟,卒終其身,家國安寧,是福之本生於憂,而禍起於喜也。

其次,在鞍之戰的前一年,楚國己與齊國結盟,至齊軍戰敗,楚國為救援盟國,乃於同年冬十月傾全國之師伐衛侵魯,擊敗魯軍於蜀,進駐陽橋,魯國不得已而向楚國賄賂求和。當時晉軍正自齊國凱旋西歸,但畏懼楚軍眾多,懼與楚軍交戰,於是楚國邀合齊、秦、魯、宋、衛、鄭、陳、蔡、許、曹、邾、薛、鄫等十三國盟於蜀,此為春秋以來參加國數最多的一次大盟會。然而,晉、齊鞍之戰,晉國雖然擊敗齊國,但此激戰之勝利並未增加晉國之聲望,反而讓楚國坐收漁翁之利,諸候全部傾向楚國。不過,由於齊頃公戰敗後的深自檢討並能「內愛百姓,外敬諸侯」,且於鞍之戰後一年親自朝晉以結好,使得晉國聯齊之計劃邁進一大步,此亦是晉國之一大收獲。


參考書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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